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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局明确规定禁用“零添加剂”“非转基因”等字眼

点击数:12562021-03-25 20:31:33 来源: 中国食品添加剂

新闻摘要:目前“零添加剂”标注在包装食品中并不少见。宣称“零添加”“不添加”或暗示食品添加剂有害,已成不少新兴品牌的营销手法。据食品企业介绍,“零添加”是一种市场趋势,是商家对细分市场的争夺。如果企业尤其是新品牌不进行标注,往往会处于竞争劣势。但在一些专家看来,“零添加”背后的恐慌式营销及对一些食品添加剂的污名化暗示值得注意。

如今,食品标注“零添加剂”已成风潮,甚至泛滥之势。随着生活质量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品质有了更高要求,比如,追求健康、天然,就会比较在意食品添加剂的种类、数量与剂量等。有些消费者见到食品添加剂就摇头,认为含有添加剂的食品都不安全、不能放心食用。为迎合这种顾虑,越来越多的食品开始在其包装上显著标示“零添加”“无添加”等词语,试图以此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青睐。

随着越来越多的食品企业宣称、推广“零添加剂”,一种恐慌式营销也开始掺杂其中,胡乱标注“零添加剂”不仅违背客观事实,而且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和欺骗。据相关报道,“零添加剂”一般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允许添加而不添加,在工业化生产时代,经过加工的预包装食品几乎找不到不含食品添加剂的产品,宣称“零添加”多半是忽悠消费者;另一种是未添加非法添加剂(如三聚氰胺、一滴香、肉中宝等),这种情况下宣称“零添加剂”纯粹是一种噱头而已,非法添加剂本就不应该出现在食品里。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定义,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并非不能用,而是不能滥用,不能超量、超范围使用,只要使用适量且合法,就不会给消费者健康带来危害。顺应消费需求追求“零添加”值得肯定,但刻意制造恐慌,将食品添加剂“妖魔化”必须遏制。

出于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规范和约束食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维护食品市场竞争秩序的需要,相关部门应该对食品标注“零添加”的做法尽快正本清源。2020年7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曾发布修改后的《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食品标识中不能使用“不添加”“零添加”“不含有”或类似字样。新管理办法目前尚未出台,但相关部门的态度已经很明确,期待这一规定早日落地,刹住胡乱标注“零添加”的不良风气。

日前,《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食品标识中不能使用“不添加”“零添加”“不含有”或类似字样。

以往不少食品包装都标注“零添加”“不添加合成着色素、不添加增味剂”等字样,也因此收获了不少消费者的青睐。但不得不说,“无添加”其实很大程度含有“忽悠”的成分。

“零添加”顾名思义,就是没有任何添加剂。但仔细想想,现代社会中可能吗?蒸馒头过去也得放碱面,现在也得用酵母吧?做面包也是如此。更不要说在食品工业化生产的今天,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众多企业加工的预包装食品的痕迹,想找到不含任何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恐怕很难。

值得注意的是,有的商家包装上醒目地标注“零添加”的食品,实质上却是有添加的,所谓“零添加”有时只不过是商家宣传的一种手段,不仅损害消费者知情权,而且扰乱了食品市场竞争秩序。

事实上,食品添加剂并不是妖魔鬼怪。越是发达的国家地区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就越多。目前在美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高达4000多种,而我国只有2000多种,其中包含1000多种香料。其实,合法、适量地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仅无碍健康,还会让食品保鲜、增加口感。

反之,即便真的“零添加”,也不等于一定安全。如果没有防腐剂的发明,我们还停留在吃腐烂变质食物的年代,因为可能无法抑制食品中微生物的繁殖,导致食品容易变质。目前为止,全世界食品安全最大的隐患仍是食源性疾病。

食品添加剂的科普相对滞后,给了相关谣言以及商家公开忽悠提供了机会。有关食品添加剂的事,到了不得不科普的时候了。在中国食品科学院院士孙宝国教授主编的《躲不开的食品添加剂》一书中,他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我国制作豆腐已经有3000多年的历史,而卤水豆腐里的卤水就是最典型的食品添加剂。

市面上的“零添加”“无添加”风潮,可能要踩刹车了。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中明确规定,食品中不能使用“不添加”、“零添加”、“不含有”或类似字样。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办法》,食品中不能使用“不添加”、“零添加”、“不含有”或类似字样;不能使用“不含转基因”、“非转基因”、“特供”、“特制”、“特需”、“监制”等词语或者类似字样介绍食品;同时,鼓励食品生产者在食品标识上标注低油、低盐、低糖或者无糖的提示语等。

此外,对于颇受关注的人造肉、转基因食品等,《办法》中提出,以植物源性食品原料生产制作模仿动物源性食品的,应当在名称前冠以“仿”、“人造”或者“素”等字样,并标注该食品真实属性的名称;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在食品标识上显著标示“转基因”字样。

除了对不同食品的添加剂以及特殊食品的标识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外,为了保护特定人群的消费权益,《办法》对产品上特定人群的标识也同样作出规定,要求“食品标识上不得使用文字或者图案明示、暗示或者强调产品适合婴幼儿、儿童、老人、孕妇等特定人群。”

通常来说,食品宣称的“零添加”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允许添加而不添加;另一种是未添加非法添加剂。对于食品中的添加剂种类和用量,都要按照《GB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执行。有专家解释称,如酸奶标称的“纯天然、无阿斯巴甜、无人工色素、无防腐剂”,可能是因为添加了花蜜,不需要加高果糖浆。

不过,食品添加剂也并非“妖魔鬼怪”。“合法、适量使用,不仅无碍健康,还会让食品保鲜、增进口感。长保质期的熟食、零食等若不添加防腐剂,就可能无法抑制食品中微生物的繁殖,导致食品容易变质。”专家认为,在禁止标注“零添加”之外,监管部门还应规范商家在食品标识、广告宣传等方面的行为,严厉打击扰乱食品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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