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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安全使用食品添加剂
点击数:16302020-08-02 18:05:01 来源: 中国食品添加剂网
新闻摘要:食品添加剂最重要的是安全、有效,安全性则更为重要,正因为如此,各国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大都采取许可使用名单制,并通过一定的法规予以管理。 要保证食品添加剂使用安全,必须对其进行卫生评价。这是根据国家标准、卫生要求,以及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工艺、理化性质、质量标准、使用效果、范围、加入量、毒理学评价及检验方法等作出的综合性的安全评价。其中最重要的是毒理学评价。通常,每种物质当以足够大的剂量进行喂饲试验时,都可产生某种有害作用。安全性评价则应鉴定这种可能的有害作用,并利用足够的毒理学资料来确定认为该物质安全的使用剂量。
我国根据“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对一般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如下:
1、凡属毒理学资料比较完整、世界卫生组织已公布ADI或无需规定ADI者,要求进行急性毒性试验和一项致突变试验,首选Ames试验或小鼠骨髓微核试验。
2、凡属有一个国际组织或国家批准使用,但世界卫生组织未公布ADI,或资料不完整者,在进行第一、二阶段毒性试验后作初步评价,以决定是否需进行进一步的毒性试验。
3、对于由天然植物制取的单一组分,高纯度的添加剂,凡属新品种需先进行第一、二、三阶段毒性试验,凡属国外已批准使用的,则进行第一、二阶段毒性试验。
4、进口食品添加剂,要求进口单位提供毒理学资料及出口国批准使用的资料,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一级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提出意见,报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审查后决定是否需要进行毒性试验。
对于香料,因其品种繁多、化学结构很不相同且绝大多数香料的化学结构均存在于食品之中,用量又很少,故另行规定:
1、凡属世界卫生组织已建议批准使用或已制定ADI者,以及香料生产者协会(FEMA)、欧洲理事会(COE)和国际香料工业组织(1OFI)四个国际组织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允许使用的,在进行急性毒性试验后,参照国外资料或规定进行评价。
2、凡属资料不全或只有一个国际组织批准的,先进行急性毒性试验和本程序所规定的致突变试验中的一项,经初步评价后再决定是否需要进行进一步试验。
3、凡属尚无资料可查,国际组织未允许使用的,先进行第一、二阶段毒性试验,经初步评价后决定是否需进行进一步试验。
4、从食用动、植物可食部分提取的单一高纯度天然香料,如其化学结构及有关资料并未提示具有不安全性的,一般不要求进行毒性试验。
在进行毒理学评价,制订出各特定食品添加剂的ADI值以后,便可确定该品种每人每日容许摄入的总量。这通常是其在食品中的每日最大摄入量,由此便可进一步确定该食品添加剂在具体食品中的使用(和/或残留)情况。各国多以法规的形式,如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等确定许可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目的(用途)、范围、最大使用量和/或最大残留量。
值得指出的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安全的;要保证食品添加剂的安全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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