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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检出23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点击数:12562021-01-15 18:14:12 来源: 中国食品添加剂
新闻摘要:1月15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3期(总第276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对14大类食品1059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水果制品、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速冻食品、调味品9大类食品23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重金属污染、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等问题。
9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分别为日照市东港区有泉茶行销售的来自北泉茶叶店(供货商)的绿茶,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济宁市梁山县铭扬超市马庄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临沂市郯城县临沂茂华农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聊城市冠县西环农贸市场曹林岗销售的山芹,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聊城市冠县名优蔬菜经营部销售的山芹,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济宁市微山县海富粮油批发部销售的鲜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菏泽市郓城县祝玉林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滨州市惠民县孙武街道商达副食店销售的来自惠民好美居农贸市场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金聚鑫超市销售的苹果,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水胺硫磷是一种广谱、高效、高毒、低残留的硫代磷酰胺类杀虫剂,兼具胃毒和杀卵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果树、水稻和棉花害虫。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水胺硫磷在茶叶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茶叶中水胺硫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茶农对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
氧乐果是一种广谱高效的内吸性有机磷农药,有良好的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氧乐果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氧乐果在水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苹果中氧乐果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氟虫腈是一种苯基吡唑类杀虫剂,对害虫以胃毒作用为主,兼有触杀和一定的内吸作用。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氟虫腈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氟虫腈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芹菜中氟虫腈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腐霉利是一种广谱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对低温高湿条件下发生的灰霉病、菌核病有显著效果。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腐霉利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韭菜中腐霉利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阿维菌素是一种抗生素类杀虫、杀螨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残留等特点。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阿维菌素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阿维菌素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豇豆中阿维菌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灭蝇胺是一种触杀和内吸传导作用的昆虫生长调节剂类杀虫剂,主要用于防治双翅目昆虫病虫害。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灭蝇胺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灭蝇胺在豇豆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豇豆中灭蝇胺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正常情况下消费者不必对鸡蛋中检出氟苯尼考过分担心,但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最大兽药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氟苯尼考在家禽产蛋期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鸡蛋中检出氟苯尼考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也可能是养殖户在产蛋期违规使用相关兽药,致使氟苯尼考残留积累在家禽体内,进而传递至蛋品中。
4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分别为济宁市梁山县万佳悦超市销售的来自梁山县升乾炒货厂(供货商)的圣女果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潍坊市滨海开发区卢四矿快餐店生产的油条(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日照市东港区景福宫酒店生产的腌白菜,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德州市武城县好运来购物有限公司平原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为青州市国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楂片(干片),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的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造成健康危害,但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二氧化硫(以SO2残留量计)在蜜饯凉果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35g/kg。蜜饯凉果中二氧化硫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使用劣质原料以降低成本后为提高产品色泽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可能是由于使用硫磺熏蒸漂白这种传统工艺或直接使用亚硫酸盐浸泡所造成。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矶)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品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影响儿童智力发育。《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为100mg/kg。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食品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糖精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糖精钠在人体内不被吸收,不产生热量,大部分经肾排出而不损害肾功能,不改变体内酶系统的活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发酵蔬菜制品中不得使用糖精钠。腌白菜中检出糖精钠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度,从而超范围使用该添加剂;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含有该添加剂。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会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蜜饯凉果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蜜饯凉果中脱氢乙酸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从而超范围使用该食品添加剂,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含有该添加剂。
3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青岛市四方区青岛河西农贸市场吴瑞建销售的虾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莱西市仇清爽海鲜店销售的虾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威海市环翠区然柏农副产品批发部销售的爬虾,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以Cd计)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肾脏和肝脏造成损害,还会影响免疫系统,甚至可能对儿童高级神经活动有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甲壳类)中的最大限量值为0.5mg/kg。虾蛄(爬虾)中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生长过程中富集了环境中的镉元素。
4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青岛市李沧区青岛维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沧口超市销售的标称为青岛太阳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芝士年糕,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滨州市山东省惠民县润源饮料加工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临沂市平邑县山东省清大淼尔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饮用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济南市莱芜区顺意私房菜馆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如果食品中的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GB 19295-2011)中规定,芝士年糕一个样品中大肠菌群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0CFU/g,且至少4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一个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检出大肠菌群;《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餐(饮)具中不得检出大肠菌群。芝士年糕和包装饮用水中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受人员、工器具等污染,还可能是消毒灭菌工艺杀菌不彻底。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不彻底、消毒灭菌不彻底,或是操作人员或周围环境不清洁,造成餐饮具二次污染。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 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较大的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一个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检出铜绿假单胞菌。饮用山泉水中铜绿假单胞菌检出的原因:一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二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矿泉水或容器内壁接触;三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3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分别为莱西市济南路大富源超市销售的标称为青岛双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酱,经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临沂市沂水县山东皇世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香高钙黑芝麻糊,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济宁市梁山县铭扬超市马庄店销售来自梁山县丕习沙土瓜子食品商行(供货商)的香山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是指油脂中不饱和脂肪酸被氧化形成过氧化物,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一般不会对人体产生损害,但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花生酱》(QB/T 1733.4-2015)中规定,花生酱中过氧化值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企业标准《黑芝麻糊粉》(Q/SHS 0002S-2017)中规定,纯香高钙黑芝麻糊中过氧化值最大限量值为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葵花籽中过氧化值最大限量值为0.80g/100g。花生酱、纯香高钙黑芝麻糊和香山瓜子中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产品酸败;也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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